对于背负房贷的重压之下,每一位借款人或许都未曾预料到,2020年的新年央行会带来如此一份意外的惊喜。
回顾至2019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发布了一则编号为第30号的公告。这则公告对非金融专业人士而言,其含义晦涩难懂,让人一头雾水。即便是我,也需借助百度才能略知一二。公告中虽只提及了两点内容,但对于广大购房者而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自2020年1月1日起,商业银行不得与购房者签订以贷款基准利率为浮动依据的利率贷款合同。其次,从2020年3月1日起,商业银行需与现有房贷借款人协商,废除原有房贷合同,并要求借款人在固定利率与「LPR利率+基点加成」模式之间进行二选一。
换言之,自2020年1月1日起,商业银行不得再与购房者签订以贷款基准利率为浮动依据的利率贷款合同。从2020年3月1日至同年8月,与购房者签订房贷合同的银行将联系借款人,商讨废除原有的「基准利率+浮动比例」利率合同,并要求借款人重新做出选择。
在我看来,这一政策无疑是对购房者利益的一种保障。作为购房者,我们绝不能放弃自身的权益。因此,无论银行业务员如何巧舌如簧,我们都应坚持选择央行最新规定的「LPR利率+基点加成」模式。央行公告明确指出,购房者仅有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一旦错过,将不再有机会。
有人质疑这两种利率模式之间的差别,以及对我们还款金额的影响。事实上,两种利率模式之间的差距不容小觑。以部分年份为例,利率差距可能高达1-5个百分点。若房贷余额达到100万元,每年的还款差异可能达到1-5万元。
在当前房价高昂的背景下,购房往往需要动用两代人的积蓄支付首付。每月的房贷让年轻人的生活愈发拮据,甚至不敢消费。央行此次利率的调整,虽然每月还款金额的减少可能不多,但仍能减轻我们的生活压力。从长远来看,累计下来的还款金额可能达到十几万元。
特别是近年来购房的人,面临较高的房贷利率。抓住这次机会,关乎到家庭数十万乃至上百万的资金,是用于自身,还是继续为银行贡献。这取决于我们自己的选择。若房贷利率为0.49甚至低于基准利率,则无需选择新的利率方式。虽然未来几十年的房贷利率可能更低,但近几年房贷利率不会降至基准利率打折的时代,这主要是由于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稳定,不会大幅降低房贷利率。
因此,在这次央行利率调整中,务必谨慎选择,因为央行仅给予了一次机会,错过后将无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