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降一尺,罪过有多大?开发商遭罚,人民日报批:逆势而行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在逐步回暖,这无疑与经济复苏的势头紧密相连,然而,市场的恢复速度并未达到我们预想的理想状态。尽管出现了一小波高潮,但随后又迅速回落,市场的冷淡依旧未改。

不少民众对此现象戏谑道:“无论什么招数都用尽了,最有效的办法竟然是‘不作为’。”尽管我并不完全认同这种观点,因为房子的本质是居住之地,而非投机炒卖的对象,稳定大局的需要也使得房价难以出现大幅波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房价不会下跌,这也不是人为规定的,而应当是市场自由决定的。我并不否认调控的存在,因为任何体制下,调控都是不可或缺的。计划经济需要调控,市场经济同样需要调控。

然而,降价却成为了敏感话题,开发商甚至不敢轻易降价。我想说的是,这种局面究竟是谁造就的呢?时间已经太久远,已经无法追溯源头,早已成为了习惯。但问题的核心就在于这里,我们从未真正突破过。

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需要逐步消化,实现平稳着陆,这些我都能理解,因为稳定才是最重要的。但谁又能保证房价下跌就一定会导致不稳定呢?我们究竟在坚守什么呢?目前,市场上并非没有需求,也不是没有库存,这种矛盾已经陷入了僵局。问题的根源在于购房者无力承担高昂的房价。

那么,谁能打破这个僵局呢?

对于开发商而言,以降价换销量是最常用的策略,这也是实现资金快速回笼的有效途径。对于面临困境的开发商来说,让利是唯一的出路。

5月5日,苏州市昆山市住建局发布了一则通报文件,指出昆山两家开发商在其开发项目中擅自大幅降价销售,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引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据悉,其中一个项目在4月中旬就推出了7.3折的优惠,主要针对86-94平方米的房源。项目方表示,在经过与住建部的商议后,促销活动仅针对89平方米的三房两厅一卫户型房源,其余房源仍按原价销售。“可能是五一期间销售情况良好,被同行举报,政府认为扰乱市场秩序,因此对其进行处罚。” 看到这里,或许你会感到惊讶:规规矩矩卖房子也会受到处罚。这不就像遇到碰瓷事件时,不管对错,首先会受到惩罚一样。实事求是地说,有规定咱们就得遵守,而且也是与住建部协商好的。那为何住建局却不买账呢?

7.3折的优惠算得上是大幅降价吗?为何会扰乱市场秩序,还被扣上不稳定因素的帽子呢?

以前,我并不怀疑这一点,但现在,我们经常遇到一些大学教授的介入,我不得不怀疑,有些人可能是有意为之,故意制造矛盾。难怪民众怨气如此之大,这不就是故意抹黑吗?

降价本身并非什么大问题,也没那么严重。就算过去有规定涨幅降幅不能超过多少,先不说对不对,我认为房子降价真的没那么严重。再说,这都什么时候了,就算是过去的规定也可以适当调整了。

近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拟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条例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

2020年,中央文明办曾在当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

地摊经济也在被鼓励,降价为何不可?

别跟我说降价会影响信心,那都是炒房思维下的买涨不买跌的惯性。随着“房住不炒”理念深入人心,这些年我们看到了国家在毫不动摇地坚持稳定房价的决定。因此,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房价适当下调并非不可。

我理解,房价大幅下跌不利于市场稳定,也不太现实。我站在理性角度,并不奢望房价大跌。然而,不允许降价这种行为太过坑人,不仅耽误了开发商,还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形象。不仅不允许降价,还要罚款,这不是明摆着告诉大家,想降价,没门!

即便你不是这个意思,某些炒房者也会利用这种行为大肆炒作,看,政府都不让降房价吧!如果是这样,那么民众的怨气就会更大。

降价本身并非什么坏事,也没那么严重。不让降价本身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但由此引发的连锁反应却非常严重。我越来越怀疑,是有人在故意误导大家,增加民众的怨气。没有人希望房价大跌,也不需要不劳而获。这话都是一些炒房者维护高房价的借口。

我记得人民日报也曾严厉谴责地方禁止降价的行为,发文质疑为何不能降价?这违背经济规律,逆势而为,是不可取的。

央行专家盛松成也曾表示,“我们不希望房价大幅下跌,事实上也不会大幅下跌,但目前更需要扭转房价只涨不跌的预期。”如果大家都不相信房价会下跌,这种现象非常可怕,后果也很严重。房地产要想实现转型几乎不可能。因为他们认为买房不需要承担任何后果,房价不会下跌,但现实并非如此。那么,让老百姓后悔的事谁来承担责任呢?

五一来逛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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