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房一房二卖引发的归属之争 法院如何判定产权最终归属?

近日,某市发生了一起备受关注的学区房“一房二卖”引发的产权归属纠纷。事件起因是房主李某将其名下的一套学区房先后卖给了张某和王某,并分别与两人签订了购房合同。然而,当两位买家发现该房屋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况后,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产权归属。

案件背景

张某与李某签订购房合同后,按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贷款手续。然而,由于贷款审批流程较长,张某并未立即办理过户手续。与此同时,李某又将同一房产卖给了王某,并迅速与王某办理了过户手续。张某得知后,认为自己应享有该房屋的产权,遂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重点考虑了以下几个因素:

  1. 合同签订时间:张某与李某的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早于王某。
  2. 付款情况:张某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贷款手续。
  3. 过户情况:王某虽签订合同晚于张某,但已完成过户手续,成为房屋的合法登记人。

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法院最终判定王某为该房屋的合法产权人。主要理由如下:

  1. 不动产登记效力: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王某已完成过户手续,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具有法律上的物权效力。
  2. 合同履行顺序:虽然张某签订合同在先,并支付了部分款项,但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其物权未发生变动。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张某可向李某主张违约责任,但不能对抗已取得的物权。

总结

在这起学区房“一房二卖”引发的产权归属纠纷中,法院依据不动产登记效力及合同履行情况,最终判定已完成过户手续的王某为合法产权人。张某虽签订合同在先,但因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只能向李某主张违约赔偿。此案例提醒购房者在交易过程中,务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保障自身权益。同时,卖房者也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避免“一房二卖”等不正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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