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房地产市场的大潮中,"赠送面积"似乎已成为一种习以为常的现象。然而,这种看似美好的“赠送”背后,往往隐藏着错综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潜在的道德风险。
董先生在考察某楼盘的过程中,销售人员通过现场讲解、口头承诺和短信通知等多种方式,向董先生描绘了一幅美好的蓝图。他们承诺,若董先生购买该房屋,将额外赠送与所购房屋相邻的60平方米封闭公共区域,并在交付房屋时确保该区域已铺设地板。
董先生被这诱人的条件所吸引,随后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购得二楼的一套房屋。然而,合同中另有一条款规定,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仅供参考,不能作为对交楼标准、设施或环境的具体承诺。
董先生如数支付了房款,但在收楼之日,开发商并未履行赠送面积的承诺。这让董先生倍感失望,他随后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未赠送的公共区域面积的对价,并支付违约金。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赔偿董先生损失50000元。然而,开发商对此判决不服,随即提起上诉。
经过审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了开发商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董先生的案例只是众多类似案例中的一个。他在某楼盘看房时,销售人员热情洋溢地承诺赠送60平方米的公共区域,这听起来像是一笔划算的交易。然而,当董先生支付了全部房款,到了收楼日,开发商却突然变卦,这让董先生深感上当受骗。
实际上,这种利用“赠送面积”作为促销手段的行为,是开发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采取的一种策略。他们为了吸引购房者,不惜夸大其词、承诺不切实际的条件,这种行为不仅是一种营销手段,更是一种对法律边界的试探。
在当前的房地产市场中,购房者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他们在购房过程中,很难全面了解房屋的真实情况,尤其是那些被“赠送”的公共区域。这种信息的不透明,导致购房者在决策时往往过于依赖开发商的宣传和承诺。
我认为,这种“赠送面积”的做法,实际上是对购房者权益的一种侵害。它不仅误导了购房者,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整个行业的信誉。
法律风险:开发商的这种承诺,往往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将其赠送给个别业主。
道德风险:这种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损害了开发商的商业信誉。
市场风险:长期以往,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市场的信任危机,影响整个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我看来,开发商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地进行销售。同时,购房者也应该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宣传和承诺,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官提醒大家,开发商做促销得守法,不能乱来。购房者也不能轻信开发商的承诺,要擦亮眼睛看清楚,别到时候吃了亏。法官还引用了《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告诉我们,违法的承诺是无效的,如果因为这些无效的承诺造成了损失,有错的一方要赔偿。
因此,在购房时,我们不仅要听销售的甜言蜜语,还要看清楚合同,了解清楚法律规定。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掉进开发商的“赠送面积”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