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人口如潮水般涌入城市,城市化率的不断攀升,也带动了住宅楼房的购买热潮。随之而来的是,小区的数量也日益增多,我们不可避免地要与小区物业打交道。然而,近几年来,提及小区物业,人们的印象似乎普遍不佳。
物业,原本是一个合理存在的角色,业主与物业之间,本应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物业的职责在于服务业主,旨在为小区生活增添和谐与安全,理应与业主和睦相处。然而,现实情况却往往与理想背道而驰,不少物业公司似乎与业主站在了对立面。我们作为业主,缴纳了物业费,理应享受到相应的服务,这些服务是我们用金钱购买的。
然而,物业的实际行为却完全背离了其初衷,他们不仅不提供服务,反而有时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这就像你雇佣了一位保姆,结果却要反过来照顾保姆,为她端茶倒水。因此,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各种纠纷层出不穷。
以业主的日常生活为例,物业是否有权断水断电?水和电,是每个家庭都不可或缺的资源。试想,当你正在家中沐浴,突然停水了,你拨打物业电话询问,得到的答复可能是:“因为你没交物业费,或者没交水费、卫生管理费等。”这样的解释合理吗?又或者,当你夜晚外出散步,发现小区路灯不亮,物业却置之不理,导致老人小孩在黑暗中行走时摔倒,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物业作为服务者,又该如何自处?难道物业真的拥有如此大的权利,可以随意以借口断水断电?
实际上,许多小区物业在通知业主欠费时,只是随意贴一张通知条,或者发一条短信。我们每天都会收到大量的垃圾短信,一不小心,重要信息就被忽略了。此外,很多小区物业在业主欠费超过一定时间后,直接断水断电,这种做法很容易引发纠纷。
有些物业,不仅因为业主未交水电费而断水断电,甚至有些无良物业擅自提高物业费,业主拒交时,便采取断水断电的手段。当业主拨打投诉电话时,物业甚至上门找麻烦。这样的物业,以各种理由收取业主服务费,难道这就是服务者的应有态度吗?
从法律角度来看,物业并无权断水断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缴纳了相应费用后,供水、供电公司有义务供水供电。物业公司并非供水、供电合同的当事人,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的供水供电。也就是说,物业无权停水停电。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违反的是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合同服务条款。物业公司只能通过合同约定,对违约的业主进行督促,若遭到拒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显然,断水断电的做法是错误的,更不能以其他理由随意断业主水电。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物业来赔偿,甚至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作为社区服务者,不应滥用权力,而应合法行使作为小区管理者的职能,为居民造福。而不是一味地压榨业主。
业主花钱购买房屋,也支付了相应的公摊费用,没有业主,物业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当物业做出不合法规的行为时,全体业主都应团结起来,共同抵制这种行为的出现。
我们并非鼓励业主不交物业费,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为何这么多业主都不愿意缴纳物业费呢?
首先,许多物业存在乱收费现象,如额外收取本不存在的费用,或收取过高的停车费等,未能做到费用收取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其次,许多业主认为,尽管缴纳了费用,物业却未能履行其职责,让业主感到交钱与否并无太大区别。最后,许多物业的服务态度十分恶劣,业主遇到问题时,物业往往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对待,办事效率低下,最终未能真正解决业主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谁又能在一个小区中安居乐业呢?
物业不应将业主视为一块肥肉,肆意搜刮民脂民膏。毕竟,正是业主的辛勤付出,才有了物业公司的存在,也养活了众多从业者。物业应尽心尽责地为业主服务。而业主也要学会换位思考,理解物业的辛劳,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社区生活。